收录 4226 件驰名商标 · 55 个认定批次 覆盖 1989–2013 年 · 44 个国际分类 · 3833 家认定主体 数据更新 2026-10-05

飞利浦PHILIPS及图(第9、11类)

飞利浦PHILIPS及图 是2004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注册人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荷兰)。

商标名称
飞利浦PHILIPS及图
注册人/所有人
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荷兰)
国际分类
第9、11类 科学仪器、灯具空调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
认定批次
2004年商标局保护专用权行动认定62件
认定年份
2004 年
案件类型
管理
认定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名单序号
第 37 号
数据来源
2004年商标局保护专用权行动认定62件

认定信息说明

飞利浦PHILIPS及图(注册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荷兰))列入2004年商标局保护专用权行动认定62件,认定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年份为2004年,案件类型为商标管理案件。核定使用于尼斯分类第9、11类 科学仪器、灯具空调,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该商标在该类别上依法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主张跨类或同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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