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王(第34类)
芙蓉王 是2002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注册人为常德卷烟厂。
- 商标名称
- 芙蓉王
- 注册人/所有人
- 常德卷烟厂
- 国际分类
- 第34类 烟草烟具
-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 卷烟
- 认定批次
- 2001–2003年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 认定年份
- 2002 年
- 案件类型
- 管理
- 认定机关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 名单序号
- 第 76 号
- 数据来源
- 中国驰名商标各省名录(2003年以前293件)
认定信息说明
芙蓉王(注册人:常德卷烟厂)列入2001–2003年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认定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年份为2002年,案件类型为商标管理案件。核定使用于尼斯分类第34类 烟草烟具,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卷烟。该商标在该类别上依法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主张跨类或同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