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耐福(第19类)
可耐福 是2012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注册人为可耐福石膏两合公司。
- 商标名称
- 可耐福
- 注册人/所有人
- 可耐福石膏两合公司
- 国际分类
- 第19类 建筑材料
-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 石膏板
- 认定批次
- 2012年上半年商标局异议案件认定39件
- 认定年份
- 2012 年
- 案件类型
- 异议
- 认定机关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 名单序号
- 第 37 号
- 数据来源
- 2012年上半年商标局异议案件认定39件
认定信息说明
可耐福(注册人:可耐福石膏两合公司)列入2012年上半年商标局异议案件认定39件,认定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年份为2012年,案件类型为商标异议案件。核定使用于尼斯分类第19类 建筑材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石膏板。该商标在该类别上依法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主张跨类或同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