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花炮LIUYANG FIREWORKS及图 (地理标志)(第13类)
浏阳花炮LIUYANG FIREWORKS及图 (地理标志) 是2007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注册人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
- 商标名称
- 浏阳花炮LIUYANG FIREWORKS及图 (地理标志)
- 注册人/所有人
- 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
- 国际分类
- 第13类 军火烟火
-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 —
- 认定批次
- 2007年商标局异议案件认定16件
- 认定年份
- 2007 年
- 案件类型
- 异议
- 认定机关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 名单序号
- 第 2 号
- 数据来源
- 2007年商标局异议案件认定16件
认定信息说明
浏阳花炮LIUYANG FIREWORKS及图 (地理标志)(注册人:浏阳市烟花爆竹总会)列入2007年商标局异议案件认定16件,认定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年份为2007年,案件类型为商标异议案件。核定使用于尼斯分类第13类 军火烟火,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该商标在该类别上依法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主张跨类或同类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