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 4226 件驰名商标 · 55 个认定批次 覆盖 1989–2013 年 · 44 个国际分类 · 3833 家认定主体 数据更新 2026-10-05

同仁堂(第5类)

同仁堂 是1989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注册人为中国北京同仁堂公司。

商标名称
同仁堂
注册人/所有人
中国北京同仁堂公司
国际分类
第5类 医药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
药品
认定批次
1989年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
认定年份
1989 年
案件类型
管理
认定机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名单序号
第 1 号
数据来源
中国驰名商标各省名录(2003年以前293件)

认定信息说明

同仁堂(注册人:中国北京同仁堂公司)列入1989年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认定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年份为1989年,案件类型为商标管理案件。核定使用于尼斯分类第5类 医药,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药品。该商标在该类别上依法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可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主张跨类或同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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